縣府提報東引鄉辦理喪葬設施計畫遭退回

  • 2001-08-17
【本報訊】連江縣政府舉辦「擴大公共投資提振景氣 方案-喪葬設施計畫」,因為南竿鄉土地取得不易,所 以縣府提報東引鄉先行示範辦理殯儀館及火葬場設施, 但是內政部審核此案時,認為並不符合成本效益,建議 連江縣政府重新評估及檢討。 縣府辦理「擴大公共投資提振景氣方案-喪葬設施示 範計畫」,原本向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所提計畫項目 為南竿鄉第二公墓興建殯儀館及火葬場計畫,後來因為 考量土地問題無法在計畫時間內解決,所以更改原提報 計畫項目,擬由東引鄉先行興建火葬場及殯儀館工程。 但是內政部審核此計畫時,認為連江縣人口數約八千 人,大多數人口均居住在南竿鄉及北竿鄉,連江縣所提 計畫辦理示範殯儀館及火葬場設施地點位於東引鄉,其 人口數不多,距離南竿、北竿航程需一個半小時,不符 合成本效益,所以請連江縣政府重新評估及檢討,並再 提報適當計畫。 東引鄉喪葬風俗習慣,居民仍舊一直維持著傳統方式 ,人死後依例在自宅停柩一段時日,然後再土葬於公墓 。而近年來,也有民眾提出了興建殯儀館的建議,所以 在縣府要提報東引鄉先行示範辦理殯儀館及火葬場設施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