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教人員福利互助辦法年底廢止

  • 2001-09-07
【本報訊】實施長達三十四年的「中央公教人員福利 互助辦法」將於年底廢止,明年元旦起,公教人員將不 再由每月薪資扣福利互助金,也不再從互助金領取結婚 、死亡、退休及重大災害的補助。 由於財政收支不平衡,公教福利互助金將於年底廢止 ,為避免一次清算發還高達三、四百億元的福利互助金 ,造成政府財政無法負荷,政府計畫分五或七年發還。 行政程序法明年實施,有關涉及人民權利義務者必須 以法律訂之,福利互助金沒有法源,是一個財務不良的 制度,因此人事行政局決定年底廢止。 在要求清算公平,不能影響公教人員福利,又不能增 加政府財源負擔,政府不考慮清算後一次發放,而是採 用五年或七年逐年發放。 人事行政局這項決定,不僅會造成公教人員反彈,地 方政府也因財政困難,籌不出結算發還的經費,在中央 、地方財政困難下,未來如何發還,經費是一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