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馬祖四座海水淡化廠的代操作合約明年十月到期,縣府昨天召開會議選擇後續營運方式,以提升海水淡化的效率。縣長楊綏生表示,將採合併委託經營方式辦理,強化招標契約,註明需進用馬祖當地人才,並應辦理輔導訓練與技術轉移;為了避免廠商低價搶標,影響營運品質,擬透過最有利標方式處理。
地區四座500CMD海水淡化廠的代操作合約將於民國一百年十月到期,到時候用甚麼方式營運,將影響服務品質與成本。縣府昨天邀請工務局與自來水廠,還有現行代操作廠商、顧問公司進行討論。
工務局長陳金寶表示,地區既有的海淡廠分別是南竿一、二期與北竿、東引和西莒廠,採各廠獨立委託方式經營,行政管理工作較為繁重,根據顧問公司的評估,以合併委託經營的方式,則廠商經管能力好壞會影響供水量能;如果是縣府自行經營,會增加自主管控能力與就業機會,但是目前縣府並沒有操作海淡廠的經驗,需提升人事管理與技術培訓工作,三種方式各有優劣。
工務局進一步分析,三種方式以獨立委託總委託經費較高,縣府自營最低,且獨立委託用水調度較為困難,合併委託或縣府自營較為容易;技術能力方面,獨立委託的廠商是已經有操作技術,但縣府不易掌控,合併委託的廠商也是有操作技術且水準統一,縣府自行管理的缺點就是缺乏技術,必須加以培訓。在維修資源的支援性方面,由縣府自營是最為容易,合併委託經營次之。
經過兩個小時的討論,縣長楊綏生指示採合併經營方式辦理,強化招標契約,契約中需註明採用馬祖當地人才,並需辦理輔導訓練及技術轉移;而為了避免廠商以低價搶標,造成後續營運與供水問題,將透過最有利標方式進行招標。
地區四座海淡廠代操作合約明年十月到期 後續營運,縣府:採合併委託經營方式
- 201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