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近日公布民國116年各階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齡如下:
將官部分:二級上將70歲(民國45年出生)、中將65歲(民國50年出生)、少將60歲(民國55年出生)。
上、中、少校及士官長:58歲(民國57年出生)。
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50歲(民國65年出生)。
志願役士兵:45歲(民國70年出生)。
義務役士兵、補充兵:36歲(民國79年出生)。
後備指揮部提醒符合除役條件之民眾,服役限齡計算至115年12月31日止,自116年1月1日起即自動除役,無需額外申請或領取證明。
國防部公布116年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齡
- 202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