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放路旁多年、鏽蝕斑斑的汽機車,或棄置於空地、港區與產業道路的廢棄車輛,不僅占用有限的公共空間,也影響市容景觀、環境衛生,甚至衍生公共安全疑慮。長久以來,這類問題在馬祖各鄉皆時有所見,但受限於法令規範不足,部分廢棄車輛雖已明顯失去使用功能,卻因停放地點不在法定道路範圍內,往往面臨「想管卻管不了」的窘境。
連江縣政府制定《連江縣廢棄車輛清理自治條例》,並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可說是回應民眾期待的重要一步。新法不僅明確規範廢棄車輛的認定及清理程序,更將管轄範圍擴大至供不特定多數人通行或使用的產業道路、私設道路及其他公私有土地,使過去法令難以介入的公共區域,終於有了明確的執法依據。
尤其值得肯定的是,自治條例針對過去常見的規避行為提出因應措施。部分車主在接獲通知後,僅將車輛移動數公尺或換個位置停放,藉此逃避認定為廢棄車輛。如今新法明定,經限期清理的車輛若只是自原停放位置移動,仍繼續占用公共空間者,即視為未清理。這項規定看似細微,卻有助於提升執法效能,也展現制度設計的周延與務實。
事實上,廢棄車輛問題不只是村容問題,更是公共資源分配與生活品質的課題。馬祖地狹人稠,各聚落停車空間原本就十分有限,一輛長期棄置的車輛,往往就占據了一個可供居民或遊客使用的停車位。部分廢棄車輛甚至成為垃圾堆積、病媒蚊孳生的場所,颱風或豪雨來臨時,也可能因零件脫落、車體移位而增加公共安全風險。因此,透過制度化管理進行清理,不僅有助改善環境景觀,更能提升整體生活品質與公共安全。
另一方面,新法增列公權力協助清理私有土地及公寓大廈共有部分廢棄車輛的機制,也回應了許多民眾長期面臨的困擾。現實中,不少社區或土地所有人雖有意清除廢棄車輛,卻因所有權認定、程序繁複或欠缺執行能力而束手無策。政府適時提供協助,既能化解民怨,也有助於建立公共治理與民眾合作的新模式。
法律的制定只是第一步,後續的執行與民眾配合同樣重要。相關單位應加強宣導,讓民眾了解自治條例內容及清理程序,並建立便捷的通報與查報機制,提高行政效率。同時,車輛所有人也應善盡管理責任,不再使用的車輛應依規定辦理報廢或妥善處置,而非任意棄置於公共空間。
一個乾淨、有序的環境,需要制度規範,更需要全民共同維護。《連江縣廢棄車輛清理自治條例》的施行,象徵馬祖在環境治理上又向前邁進一步。期待透過公部門積極執法與鄉親共同配合,逐步清除長期占用公共空間的廢棄車輛,還給居民整潔、安全、宜居的生活環境,也讓馬祖這座美麗海島展現更好的城鄉風貌。
社論/強化廢棄車輛管理 共同守護馬祖生活品質
- 2026-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