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紹夫報導】縣議會定期會16日進行議案審查,經相關單位說明後,連江縣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連江縣廢棄車輛清理自治條例」草案,以及「連江縣縣民搭乘海運交通票價補助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均二讀通過。
對於「連江縣廢棄車輛清理自治條例」草案審議。陳忠義指出,最主要是為了改善本縣縣容觀瞻,維護環境衛生,清理廢棄車輛,藉由自治條例明定本縣轄區內占用道路及公共區域廢棄車輛之認定基準、業務分工、移置保管作業流程、領回車輛方式等規定,讓廢棄車輛清理有所依據。
主計處長劉美鳳說明114年連江縣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案,第一案臺馬之星主機檢修零件電噴閥費用909萬7千多元;第二案馬祖小三通航線優惠票補助實施計畫500萬;第三案本縣重要觀光委外案-民間機構參與迎賓館委外營運之所屬土地,南竿鄉馬祖段212、212-1、212-2還地於民委外民事訴訟費用15萬;第四案減列臺馬之星主機檢修零組件噴閥費用減列,因實際動支800多萬元,剩餘款40餘萬作減列;第五案鄉親票價補貼200萬;第六案支高鼎遊艇股份有限公司爭議訴訟律師服務費62萬4千元,均函文議會、基隆審計室與主計單位。
議員周瑞國也建議主計處未來都能彙整資料並供議會參閱,讓議員了解計畫執行內容,以利預算審議。
議會議案審查 廢棄車輛、海運補助自治條例二讀通過
- 2026-06-17
議會定期會16日議案審查,環資局長陳忠義說明「連江縣廢棄車輛清理自治條例」草案,並二讀通過。(圖/文:馮紹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