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揚聚焦土地權益與工程延宕 要求嚴格落實管理

  • 2026-06-09

 【記者馮紹夫報導】副議長林明揚於議會縣政總質詢時,關切地區土地權益及公共工程執行情形,針對土地處理程序與工程延宕問題提出質疑,要求縣府積極維護民眾權益並強化工程管理。

 在土地處理議題方面,林明揚指出,部分案件在法院判決確定後,已超過公告期間,國有財產署仍提出異議,導致民眾遲遲無法取得土地。他認為,相關機關若未於公告期限內提出意見,應視同放棄權利,不應受理逾期提出的資料,以免影響民眾權益並造成不公平情形。

 針對公告期間認定問題,縣長王忠銘表示,有關「行政機關發文日起公告60天」的認定標準,將尊重法院判決結果辦理。縣府不會再提出異議,地政局也將依據法院最終裁判結果執行相關作業。

 此外,林明揚也關心縣內工程進度延宕及廠商違約責任追究情形,詢問縣府是否已有實際裁罰案例。王忠銘表示,福澳特色產業園區工程監造單位艾奕康公司因履約問題,已遭扣罰數百萬元。至於北竿相關工程目前正辦理初驗作業,縣府將要求承攬廠商針對初驗缺失完成改善,並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王忠銘進一步指出,南竿腰山營區目前也因工程款支付及工期認定問題,與承包廠商發生爭議,雙方將循司法程序處理;介壽國中小工程則因工程會調解未能達成共識,最終同樣交由法院裁決。縣府將持續依法行政,透過相關機制妥善處理工程爭議,確保公共建設品質與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