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回應近年人口結構與社會變遷,並提升政策公平性與效益,今年5月「東引鄉民眾搭乘海空運交通票價補助自治條例」通過修正案,針對補助資格及方式進行多項調整,並自今天(7月1日)起正式生效。
此次修正,最大變革之一為縮短設籍門檻。原本須設籍滿2年才能申請補助,修正後放寬為設籍滿3個月即可提出申請,有助於吸引新移入人口、鼓勵定居。此外,也同步針對特定族群增列例外規定,例如已設籍東引鄉滿10年民眾之配偶(須設籍)未取得身分證之外籍配偶者及東引鄉之新生兒(須設籍),不受需設籍滿3個月的限制。
針對補助次數方面,條例明定短程交通(東引-南竿間的交通船與直升機)每人每年以12趟次為上限。船票仍採全額補助,直升機則每趟補助新台幣600元。
長程交通(東引或南竿往返基隆)方面,針對特定族群提供經濟艙票價全額補助,包括65歲以上長者、學生(含大學及以下)、12歲以下兒童、身心障礙者與低收入戶,反映對弱勢族群的照顧與支持。
為防杜濫領與不當請領,條例明定凡重複申請、冒領補助者,一經查證屬實,除須全額追繳溢領款項,並將停止其當年度補助資格。條文亦新增解釋條款,若條例內容有不明確之處,將由鄉公所作最終解釋。
鄉公所表示,原自治條例已施行7、8年未進行全面檢討,此次修法乃配合當前鄉內實際狀況與民眾需求,盼能兼顧公平與永續原則,實質減輕鄉民交通負擔,並促進離島與本島之間交通順暢與在地發展。
東引鄉交通票價補助新制 今起生效
- 2025-07-01
東引鄉民眾搭乘海空運交通票價補助自治條例,修正重點為降低設籍門檻、調整補助次數與對象。(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