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府民政社會處甄選「連江縣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認定及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繳費率提升計畫」督導員1名。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一)學歷大學以上畢業且具1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學歷專科以上畢業且擔任服務員年資3年以上。
(二)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三)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二、工作內容:
(一)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
(二)訪視說明工作重點。
(三)辦理地區性之國民年金宣導工作。
(四)協助經濟弱勢民眾申請保費補助。
(五)訪視應請領而尚未請領老年年金給付者。
(六)配合國民年金政策執行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參與「社會安全網」跨域合作及其他相關政策之配合宣導或辦理事項。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薪資待遇:依連江縣府暨所屬各機關以工程管理費、接受委託或補助之研究計畫進用之約用助理人員報酬標準表薪資核定月薪41,768元支薪。
四、檢具資料:
(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履歷表(附照) 、自傳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二)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14年6月26日止,親送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社會福利科(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6號3樓)或郵寄,郵寄封面請註明應徵職缺並請來電確認。
六、甄選方式:
(一)筆試:114年6月27日上午10時於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二)面試:114年6月27日上午11時10分於連江縣政府1樓貴賓室。
(三)公文書寫20%、國民年金相關題40%及口試40%。
(四)總分成績未達60分不予錄取。
七、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正取人員於接獲錄取通知後即辦理報到,逾5日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未錄取人員繳交證件恕不退還。
八、聯絡電話: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社會福利科黃先生,0836-25022分機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