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調查暨生活扶助核發作業要點》修正發布

  • 2025-03-25

 【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政府完成《連江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調查暨生活扶助核發作業要點》第七點及第二十一點之修正,並由縣長正式發布,進一步完善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之審查標準,確保生活扶助制度之公平性與合理性。

 縣府說明,修正之重點在於第七點,針對《作業要點》中所涉及之特殊情形,明確其認定標準。修正後規定指出,若申請人之親屬未履行法定扶養義務,且經訪視評估生活陷於困境,則得據實認定。對於與家屬失聯之高齡者或無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若其應負扶養義務人無法尋獲或無力負擔照顧費用,亦應依訪視結果評估其受助資格。同時,針對無法提供佐證資料之申請人,若經訪視確定其親屬未履行扶養義務,亦可予以認定。其餘經縣府評估後認定不應列入計算人口者,亦納入修正範圍,以提升審查標準之客觀性與合理性。

 此外,第二十一點之修正則明確規定,《作業要點》所適用之各類書表格式,將由縣府民政社會處另行訂定,以確保行政作業程序之標準化與一致性。本次修法調整,除了強化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認定機制外,亦使生活扶助制度之執行更加明確與透明,進一步保障符合資格者之基本生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