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阻車輛噪音 環資局展開不定期聲音照相,違者開罰

  • 2025-03-25

 連江縣環資局加強主要道路不定期聲音照相,超出規範即拍照開罰,並與警察局、監理站合作不定時執行聯合路邊攔查及改裝車巡查。(圖/文:曹重偉)

 連江縣環資局加強主要道路不定期聲音照相,超出規範即拍照開罰,並與警察局、監理站合作不定時執行聯合路邊攔查及改裝車巡查。(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報導】小心荷包失血!連江縣環資局表示,行政院環保署已修正公告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機動車輛若於晚上10時至隔天早上6時行駛在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1時至隔天早上7時行駛在第三、四類噪音管制區,或於需要特別安寧的地區,經聲音照相儀器檢測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者,將直接依噪音管制法裁處最高金額新臺幣3600元罰鍰,提醒車主應遵守監理及噪音法規,切勿非法改裝排氣管或拆除消音器等製造高分貝噪音行為,共同維護地區安寧。

 環資局說明,馬祖有著讓人心曠神怡的山海景色,極力推動觀光慢活,希望前來的旅客都可以用慵懶悠閒的步調,享受馬祖自然環境的魅力,當然絕不容許車輛噪音破壞優質的環境品質,除配合中央政策以執法來遏止車輛製造噪音行為外,也鼓勵民眾可以多使用低噪音的綠色交通工具,一起讓馬祖成為適合居住和旅遊的理想之地。

 環資局指出,為遏阻車輛噪音,目前優先針對噪音陳情熱點進行不定期聲音照相,並與警察局、監理站合作不定時執行聯合路邊攔查及改裝車巡查,在執行科技執法時,稽查人員會在架設點前方100公尺到300公尺間,放置「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告示牌提醒汽機車駕駛人,另「聲音拍照科技執法實務運作指引」根據不同道路速限訂有不同噪音標準值,在速限標誌或標線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機動車輛噪音值不得超過86分貝;在速限標誌或標線超過50公里、小於70公里以下的道路,機動車輛噪音值則不得超過90分貝。

 環資局呼籲,車輛行經時排氣管所發出的巨大聲響,不僅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及附近居民的安寧,甚至造成心理及生理上的傷害,因此,噪音車需從源頭加強管理,呼籲民眾不要使用或安裝任何非法的改裝排氣管,並減少不必要的加速或急剎車,除可降低噪音的產生,也可避免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