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馬資網南北竿整點航班異動報導 交旅局說明

  • 2025-03-20

 因大和航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長億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註銷經營南、北竿海運客運固定航班,致使整點固定航班異動,為維持乘客往返需求,本局除先行協調南北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及鴻宇海運股份有限公加開替代,並召開會議建請具有經營意願者,向交通部航港局提交申請書,補足註銷之空班。

 惟該航線為自由競爭市場,業者盈虧自負且未受政府補貼,由營運公司依需求自由經營,且現行航政法規改採取登記制,不同以往為許可制,地方政府已無制約力僅能以協調溝通方式徵求業者,不同於委外航線因契約具有強制性,藉由部分虧損補貼維持航班,滿足民眾基本交通需求,對此,自由競爭市場具有多變及不可抗性。

 北竿鄉公所114年3月7日北建字第1140001334號函建請本局邀請業者協商增加北竿14時往南竿會議,案經本局3月10日收文,12日函送南北海運公司、鴻宇航運公司及港務處提供意見,作為後續召開會議討論依據。案經南北公司13日回覆表示無經營意願,港務處12日回覆表示14時北竿往南竿船席可配合,但14時30分南竿回北竿航班將與安麒2號15時返回黃岐航班衝突,建議調整14時由南竿出發,14時30分北竿返回,鴻宇公司表示受限小三通航班造成船席衝突,且該公司母港設在北竿,起始港必定為白沙,無法配合港務處意見執行,且本身並無經營意願。後續本局協調開放並鼓勵業者就14時及14時30分之航班提出經營申請,以提供更便捷交通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