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地政局114年約用人員(地政)職缺1名公告。

  • 2025-02-07

依據:行政院113年10月8日院臺經字第1131025618號函及連江縣議會113年12月19日連議字第1130001583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應徵資格:(一)或(二)符合一項即可,(三)至(五)皆須符合。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一年以上經驗。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未曾受懲戒,品行端正。



(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繳交證件:報名表、簡要自述、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 本(請於空白處親自簽名)。



三、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17日(星期一)下午17時30分 止(上班時間,地點:本局)。報名方式:親送、委託或通訊報名(通訊報名者,得先將報名表電子檔mail至lakerscheng@yahoo.com.tw,請務必來電確認),並於114年2月17日(星期一)下午17時30分報名截止前送達本局收發收件 為準,逾時恕不受理。



四、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用期限為6個月,遇有相同職缺優先進用,逾期自動註銷候用資格。



五、工作項目:



(一)辦理地政、總務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試方式:總分100分(筆試50%、學經歷30%、口試20%) 擇優錄取,總成績未達60分不予錄取。筆試題目考試範圍:選擇題以3年(112、113、114)內之地政初考試題為範圍,問答題1題內容與馬祖地政問題有關。



七、甄試日期:114年2月18日(星期二)下午2時00分(如有異動另行通知),逾時20分鐘未到者,以棄權論。



八、甄試地點:本局辦公室(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9號3樓,如有異動另行通知,工作地點亦同)。



九、月支報酬:依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以工程管理費、接受委託或補助之研究計畫進用之約用助理人員報酬標準表四等支給,新臺幣4萬3,525元支給。



十、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以後年度俟計畫核定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