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應業務需要,甄選課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1名。
機關:連江縣港務處
主旨:本處應業務需要,甄選課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1名。
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0月28日總處培字第11300224932號函。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一)年滿18歲(以報名截止日為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且未具雙重國籍身份;如為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10年。
(二)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所列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工作內容:
(一)辦理文書、檔案及印信保管等業務。
(二)辦理行政庶務相關業務,包含車輛管理、辦公廳舍管理、辦公用品採購及各項費用核結等業務。
(三)辦理綜合業務、來賓接待及相關協調聯繫等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或該考試任用計畫解除列管時止。
四、薪資待遇:依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四等1級給薪(月支報酬新台幣43,525元。
五、報名資訊:
(一)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5日17時止。
(二)報名方式:郵寄或親送至本處行政課,送達時間並以本處收訖時間為憑,非以郵戳為主,逾期恕不受理。
(三)繳交證件:身分證、畢業證書影本及報名表(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資料)。
(四)報名地點:連江縣港務處行政課【地址:連江縣南竿鄉福澳村135-6號3樓(連江縣港務處)】。
六、應徵方式:
(一)筆試:113年11月6日下午14時。
(二)筆試考試範圍:以3年(111、112、113)內之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及地方特考三、四等考試一般行政,有關「法學知識」、「行政法概要」之選擇題範圍為原則。
(三)口試:113年11月6日下午15時。
七、甄選方式:總分100分(筆試70%、口試30%)擇優錄取,總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
八、工作地點:連江縣港務處。
九、錄取方式:以考試成績擇優錄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6個月內,得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十、聯絡人及電話:本處行政課王先生;電話:0836-22948分機51。
公告及報名表請至以下本處官網下載:
https://www.mtha.gov.tw/MTHA/ShowAnnounce.aspx?id=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