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爭取自己的權益/文:艾利克

  • 2024-10-10

 在準備去美國留學之前,跟一些留過學的同儕還有學長聊過,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位學長的提醒。他說美國是個有吵有糖吃的地方,我露出一副似懂非懂的表情,學長便又接著說了下去:當自己權益受到侵犯或忽視時,一定要站出來爭論並為自己捍衛到底。

 當時的我對學長的這一席話並沒有太多感受,但當事情真實發生在我身上時,才感受到這句話非常受用。在美國完成學程項目的第一年,由於個人的生涯規劃,準備轉學到其他學校。當時研究過美國學生簽證的相關規定,在美國完成一個學程後,學生享有60天的grace period (寬限期),這段期間可以合法留在美國,做為下一個階段的緩衝期。

 我當時便在原本學校學程的期間申請了其他學校,預計在學程結束後的60天grace period等待其他學校錄取通知並完成轉學手續,但就在學程結束一周後,一封信讓我瞬間跌落谷底。

 這封信來自學校的國際學生事務中心,他們告知我由於我的學程已經結束,他們已經主動將我的身份給停止,我必須在兩周內離開美國境內。看到信的瞬間我馬上呆掉,但還是強迫自己先冷靜下來,深吸了一口氣後便帶著相關資料,獨自前往國際學生事務中心跟我的負責人洽詢。

 到了國際學生中心後見到了我的負責人,我跟她解釋了一番,中間也不斷強調自己已完成原本學程,有權利在美國待上60天,學校不能擅自把我的學生身份停止。聽完我的解釋後,負責人向我告知她會向移民局申請恢復我的學生狀態,但不保證一定能夠恢復,如果恢復失敗的話,我還是必須離開美國。

 聽她說完後雖然當下感到憤怒,但命運掌握在她手上,我還是勉強擠出一絲微笑,感謝她的幫忙。離開後我便著手聯繫一些留學顧問機構與移民律師,告知他們我的狀況,他們安慰我先冷靜等待結果,現在的狀況我是站得住腳的,恢復身份應該不會有問題。

 很幸運的,一周後我收到負責人的信,她告知我已經恢復我的學生身份,並享有法定的寬限期,也提醒我一拿到新學校的錄取要馬上告知她,並辦理轉學手續。看完信後我放下心中的一塊大石頭,過了不久後也收到新學校的錄取通知信,順利的轉學到新學校。

 現在回想起來,若我當時完全不去爭取這項權益的話,可能就吃了悶虧,一切必須重新來過,也深刻的體會到美國真的是有吵有糖吃,所謂的吵也不是漫無目的亂吵,而是有理有邏輯的為屬於自己的權益發聲;如果不主動捍衛自己的權益,便等於默認,事後再爭論也於事無補。

 雖然這種說法有些武斷,但從小受亞洲教育的我們比起美國學生較為溫和,在階級式的教育中比較不太敢去挑戰權威,這樣的性格變不適用於美國,只有勇敢為自己發聲,才能得到別人的重視。雖然這種經驗對我來說不是很好,但也算是上了寶貴的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