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針對民間高度關注的島際及台馬間醫療後送議題,連江縣衛生局表示,包括島際後送轉診案件、離島地區空中轉診後送、直升機緊急醫療後送等3種模式,均有其作業流程及相關權責規範,分述如下:
一、連江縣離島衛生所執行島際後送轉診案件作業流程:
1、病患至衛生所。
2、衛生所因設備人力等限制,經醫師評估當下無法提供適切檢查及治療,則連繫連江縣立醫院急診室,雙方醫生就病人照模方式討論,穩定病人生命徵象,協助病人轉診。
3、縣立醫院受理申請案:會診後了解病人情形。是否為縣立醫院能處範圍。
4、確定轉診:當地醫生判定所需轉運交通工具。
4-1選擇空運:直升機依空中轉診程序向凌天申請,凌天收到通知後準備飛行安全各項申請措施(時間約60分鐘)。
4-2選擇海運:
(1)衛生所確定需要海巡後,以通訊軟體拍照傳送(上傳群組)海巡緊急後送病患資料單至勤指中心後電話確認。
(2)連江縣消防局勤指中心:再傳送海巡簽派單至巡防區指揮部及第十海巡隊並聯繫港務處,勤指中心聯繫分隊救護車地面轉出接駁:
(3)通知港務處已派案,並由第十海巡隊回報勤指中心船艇準備情形。
(4)海巡隊接獲後向港務處通報抵港時間、船名及噸位,港務處回應並指定船席。
(5)港務處與海巡確認時間後回報勤指中心。
(6)勤指中心通報縣立醫院船艦出勤時間。
(7)衛生所負責隨船醫護人員之派遣、衛生所轉出接駁,副知衛生局相關表單。
(8)縣立醫院負責派遣救護車轉入接送、救護車抵達後之轉入接駁、急診部門備妥接病人相關事宜,若需要消防局救護車支援時,向消防局請求支援。
二、台馬之間空中轉診後送標準作業流程:
1、申請空中轉診後送:申請單位為金門、連江、澎湖、台東之醫院、衛生所,申請單位應至空轉後送遠距會診平台填報資料,無法線上申請或情況危急時,先以紙本傳真及電話聯繫提出,並副知當地衛生局。
2、空中轉診審核中心審核:空審中心於必要時,應啟動多方(含申請單位及接受轉診醫院等)遠距視訊會診。
3、案件核准:通知航空器出勤:優先為駐地民間航空公司,支援1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支援2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
4、案件未核准:由空審中心或航空器單位告知申請醫院、衛生所未核准或無法執行原因。申請單位評估其他載具後送之可行性(如:海巡署巡防艇、交通船、民船等),並視病人需要攜帶救護裝備。
5、航空器出勤。
6、執行後送單位填報出勤時間。
7、申請醫院衛生所負責事項:
(1)完成轉診個案申請資料。
(2)派遣隨機空中救護人員。
(3)救護車轉出接駁。
(4)聯絡協調接受轉診醫院。
(5)有駐地合約者依合約辦理,必要時派遣或協調救護人員協請119救護車支援。
8、接受轉診醫院負責事項:
(1)救護車轉入接駁。
(2)急診部門是否備妥。
(3)手術室人員是否備妥。
(4)急重症病房是否備妥。
(5)直升機停機坪作業。
(6)有駐地合約者依合約辦理,必要時協請119救護車支援。
9、確認個案到院並結案:各單位應依權責於平台完成個案資料登錄,並確認其完整性。
島際及台馬醫療後送三模式
- 2024-08-29

島際及台馬醫療後送三模式。(圖: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