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處甄選「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3年第1次專任專業輔導人員1名(心理師或社工師)

  • 2024-07-23

主旨:本府教育處「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3年度第1次甄選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依據: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應徵資格: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特考及格,並領有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應備資料:報名表、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心理師證書或社工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影本。

薪資待遇:具學士學位以上之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以六等三階支薪基準起用之(折合金額新臺幣53,539元),並以晉級至七等七階為限;具碩士學位以上之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以六等四階支薪基準起用之(折合金額新臺幣55,792元),並以晉級至七等七階為限。               

報名時間及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民國113年8月9日止以郵寄、親自或委託他人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並寄郵局航空快捷,郵寄報名須於前述時間內寄達,逾期恕不受理,寄件後請先來電告知)。連同應備資料以掛號信逕寄「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3樓,連江縣政府教育處張蕙蘭小姐收」,信封並 請註明「參加教育處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徵才」字樣。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時間自錄取人員簽約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甄選方式:共分兩階段,第1階段(書面資料審查);第2階段(專業技術演練及口試)。



成績計算方式:

第1階段:書面資料審查佔成績20%。

第2階段:專業技術演練佔成績40%;口試佔成績40%。

甄選成績:依甄試總成績排名,總分相同者,依專業技術演練、口試、書面資歷審查之排序,分數較高者優先錄取。(總成績不足七十分者,得經專業技術演練委員決議是否錄取、備取或不錄取)。



甄選時間及地點:

專業技術演練:113年8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點-12點,於縣府2樓會議室進行專業技術演練。

口試:113年8月14日(星期三)下午3點-5點,於縣府1樓貴賓室進行口試。

連絡人及電話:本府教育處學管科張蕙蘭小姐,電話:(0836)22067#6217。

甄選簡章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https://www.matsu.edu.tw/),詳細事項請自行參閱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