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南竿縣立游泳池救生員2名(第2次公告)

  • 2024-04-17

徵選南竿縣立游泳池救生人員2名(第二次公告)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一)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二)年滿十八歲(民國95年4月15日前出生者)。



(三)高中(職)以上學歷。



(四)取得良民證(有效日期一個月內)



(五)具備救生證照(必須為教育部體育署「受認可單位(中華 民國水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中華民國水 域訓練檢定協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中華民國海上救生 協會、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中華民國 游泳救生協會、中華民國運動訓練協會、中華海浪救生總 會、台灣運動休閒觀光產業協會、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 團、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水適能訓練協會、救生員檢定執行 小組)」所核發之有效救生員證照)。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七)參與過游泳池管理研習訓練者或持有救護技術員證照、水 、電專業證照者尤佳。具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



二、工作內容:



(一)負責游泳池室內泳客安全與戒護措施。



(二)兼顧游泳池內外清潔、消毒、機械設備維護。



(三)配合海洋水域發展計畫實施水上救生相關事宜。



(四)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五)其他交辦事項。



三、繳交證件:甄選報名表(如附件)、體檢表、身分證影本、畢業證書影本、救生員證照影本、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四、報名日期及地點:即日起至113年4月23日止,請於上班時間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30分)親自、委託送達本府教育 處體健科(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村135-1號)報名。



五、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工作考 核結果酌予續聘。



六、薪資待遇:月支報酬新台幣3萬5,200元,加班時數另計。



七、甄選日期: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另以電話通知甄試時間,不 合格者繳文件恕不退還。



八、甄選方式: (一)證照審核30%。 (二)筆試(公文製作及計畫撰寫)10%。 (三)面試60%。



九、錄取名額:正取人員2名,備取人員2名。 十、連絡方式:教育處曾先生、電話:(0836)229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