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積極管理違規及廢棄車輛

  • 2024-03-22

 縣府113年第9次主管週報及北竿鄉政座談會中,公所提出設置違規車輛保管處所一案,其目的是要解決困擾已久的廢棄和無牌車輛管理問題,其實這不僅是只有北竿,地區其它鄉島同樣面臨困擾。近年來地區各型車輛數量大幅增加,除了一般自用客車、機車、遊覽車、公車之外、還有停放各工地角落的工程車、怪手、卡車等,其中為數最多的是一般所謂的權利車,有關單位在處理被暫時拔牌的車輛時,無法有效管理及做後續處置,其關鍵問題就在於沒有一座合法的車輛保管場。

 地區車輛大幅增加代表著各行各業都在向上發展,原是好事一件,但車輛過多也同時產生廢棄車輛閒置或亂置現象,以及公有停車設施不足的困境。隨著民眾生活型態的改變,民間的自有車輛不斷增加,其中又以南北竿兩鄉停車問題越來越嚴重,而影響停車格不足的主因那便是廢棄車及無牌車的管理。

 要落實車輛管理需要相關單位通力合作的,近年我們可見監理單位不定時會同警方進行違規車輛攔檢或拔牌的工作。目前造成各鄉最大困擾的是許多遭暫時拔牌的車輛佔用公用停車空間,而這些車雖經環保單位張貼告示限期遷移,但通常沒等到期限,車主又自行移往它處,等於在跟執法單位大玩貓捉老鼠的遊戲。最終這些無牌車仍像幽靈般亂竄。

 要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就是需要一座合法的車輛暫時保管場,這樣有關執法單位才能依法進行拖吊暫管業務,接著再對逾期未領取的車輛採現地銷毀及運台的措施,才能有效且快速減少廢棄及違法車輛對地區帶來的負面影響。逾期未檢或報廢的車輛應建立一套標準的作業流程,而拖吊及集中管理正是台灣大部份縣市處理的模式,馬祖各島車輛數雖不足以成立拖吊大隊,但初期可以委託民間拖吊的方式,如此方能在廢車管理上立竿見影。

 馬祖地小島散可用空地不多,報廢車輛屬大型廢棄物,不易移動也不易拆解,因此除了公有停車空間有效管理外,廢棄車輛的回收後運次數要更加頻繁,有時候一部廢棄車一放就是一年甚至更久,各鄉各村就這樣一部又一部累積,如都能在最短時間內後送回收,對整體景觀自然會有明顯助益。違規及廢棄車輛影響馬祖景觀及佔用公共停車空間問題存在已久,加強拖吊及回收運台是唯一解方,但其前提是各鄉應積極找尋合法的暫置保管場地,然後再結合警察單位的執法及拖吊,車輛及交通才能有效管理,否則蓋再多的停車場都不夠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