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推動露營活動合法化

  • 2024-03-14

     日前全國首件既有農牧用地合法露營場在桃園誕生,開啟露營場合法化的新里程碑,桃園市政府在全國1672家既有的未合法露營場中,成功輔導位於復興區農牧用地上的既有露營場合法化。露營活動近年來在台灣地區十分風行,馬祖地區也有業者看準這樣的商機,準備提出首宗的露營區申請案件,而地方政府也在去年公告相關設置要點。因應未來地區可能發展的新興行業,有關單位也要通盤檢視露營區全面合法化的可行性並站在輔導立場給予協助,在不違反中央法令前提下能因地制宜,讓露營也能成為馬祖旅遊產業之一。

 根據交通部觀光署統計,全台共有近2千處露營場,其中有高達8成屬違法營業,因我國目前無《露營法》母法規範,只有111年交通部訂定的露營場設置要點可供依循,且露營場地設置等相關法規橫跨土地使用、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建物設施等面向,如《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森林法》、《國有財產法》、《區域計畫法》、《農業發展條例》、《水土保持法》、《建築法》,主管機關包括地方縣市政府、農業部、交通部、內政部等等,若無更明確的細部法規,要讓露營場全面合法化,在中央可以說是跨部會的大工程,在地方也是跨局處的大案子。

 台灣各縣市近年吹起露營風,這樣的活動尤其受到都市人的喜愛,更有媒體製作露營實境秀節目,置入性行銷各地露營活動。疫情過後改變了國人休閒旅遊的習慣,除了出國之外,走出戶外接近大自然成了主流趨勢。馬祖地區至今仍無專營露營的區域,但據了解已有民間業者準備向政府提出申請,地方政府對這項新興產業是樂觀其成,也建立了相關要點可供依循。馬祖各島大部份土地在都市計畫中劃為保護區,而保護區開發為露營區雖符合部份縣市設置要點之一,但仍必須總體考量對環境及景觀的衝擊,以及是否合乎其它相關法令。

 台灣本島縣市露營區之所以產生諸多管理上的亂象是源自於法令不夠完備,以及大多露營區設置在環境敏感區,如水源保護區、土石流潛勢區等,馬祖地區雖無較敏感地質區域,但整體視覺景觀不能不重視。未來政府在考量訂定露營相關法規時,可用營業數量或整體空間的「總量管制」概念,來管理露營區。馬祖的觀光發展正面臨瓶頸,露營雖不能成為未來馬祖旅宿的主流,但在新型旅遊趨勢下也能成為觀光產業之一,尤其對返鄉創業青年而言,露營算是低成本的投資項目,也能為馬祖發展旅遊多元性提供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