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當內水與禁限水域在馬祖海域重疊時

  • 2024-02-26

馬祖與對岸一衣帶水,因政治分立而切割,馬祖海域目前均非兩岸的「領海」,就對岸而言,馬祖海域不在領海,而在其「內水」;對我方而言,金馬並未劃設領海基線,馬祖海域是在「禁限水域」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6年正式發布77個領海基點,其中就包括東引島及東沙島(即我方所稱東引鄉南引島),東引成為「國之東疆」,亦即東引島以西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水,東引島以東延伸12海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海範圍。內水和領海不同,內水具有與領陸相同的法律地位,有完全的排他主權,如外國船隻在領海有無害通過權,在內水則沒有無害通過權。

陸方的馬祖海域內水主張,最大的問題是其領海基點東引島,目前根本不是在陸方主權治理之下,東引領海基點是一個僅具宣示效果的「虛擬」領海基點,其衍生推論的內水與領海線,是虛擬內水與虛擬領海線,自然有瑕疵,難適用國際法,因此我方可主張該海域內水不予承認。

至於馬祖海域現行的禁限水域,是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所訂定,由國防部公告,馬祖列島周邊低潮線向外延伸6千公尺為限制水域、4千公尺為禁止水域,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限制水域者,予以驅離;進入禁止水域者,強制驅離。由於台灣本島的禁限水域是由領海線、鄰接區線自動換軌,因此有中央官員將金馬禁限水域視為領海與鄰接區,但禁限水域與領海、鄰接區仍有不同,從外觀上來看,禁限水域其強制性比內水更為嚴格,我方在一般情況下,對於任何進入馬祖禁限水域的大陸船隻,都要進行驅離或強制驅離。簡單來說,在領海,外國船隻有無害通過權;在內水,船隻沒有無害通過權;在禁止水域,不但沒有無害通過權,還必須要強制驅離。

我方的禁限水域主張也有侷限與問題,禁限水域是兩岸內戰衍生的特殊海域制度設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並無禁限水域的規定,因此我方所主張的禁限水域,並不具國際法效力。並且現行禁限水域由我方單方面劃設,禁限水域能否實踐,需要陸方的認同配合,或不得不認同配合。過去陸方對於禁限水域限的主張,並未抗議,我方在禁限水域限執法,長期以來陸方亦均予尊重,此可視為陸方默認我方主張的禁限水域。但目前兩岸關係低檔,對岸國台辦稱廈金海域「不存在禁止、限制水域」,讓長期以來的禁限水域制度出現危機。如果陸方船隻不怕「開入」,則馬祖禁限水域將被挑戰;如果陸方船隻不怕「開槍」,則馬祖禁限水域將會移動;如果陸方船隻不怕「開戰」,則馬祖禁限水域將會不存在。

金馬禁限水域是兩岸的特殊海域制度設計,當中國統一之時,或台灣獨立之日,金馬禁限水域將會消失,回歸領海與鄰接區的規定。如果陸方將金馬海域內水化,則傾向台灣獨立的一派可能順勢要求取消禁限水域,改以「國對國」的海域制度設計應對危機,對岸警艇近來侵蝕金馬禁限水域線的行動,可能獲致適得其反的結果。現階段如果無法提出或協議出更好的金馬水域制度,暫時先維持現行金馬禁限水域,可能仍是一個較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