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期盼平價與高品質並存的運動場館

  • 2024-02-21

 鄉親引頸期盼的樂活多功能體育館已經完工,現正進行委託民間營運的規劃中,並於一月初進行縣內公聽會,雖然有些不同聲音,但其實綜觀國內各縣市,能夠提供優質服務及多樣化體育活動服務,都是委外經營而非公務單位自行經管,透過專業團隊的維運,馬祖方有可能享受如雙北運動中心的服務水準,平價的消費與高品質的運動設施,正是公立運動中心的服務精神。

 運動中心在先進國家而言,具有培養國民運動風氣、養成規律運動人口之作用,國民運動中心除提供國民優質之運動空間外,亦兼具社區服務之功能,雖營利及盈餘並非國民運動中心營運管理之首要目標,但每座運動中心之營運管理仍須以收支平衡為基本目標,綜觀過去政府興建之運動場館設施,完工後若無法自給自足、損益平衡,往往造成政府人力與財務之負擔,最後的結果就是變成蚊子館或是效率不彰的維運,跟原本當時設立的初衷完全違背。

 雙、北各區不但各擁有一座運動中心,近期大巨蛋、和平籃球館、網球中心的完工,更讓雙北成為可以舉辦各種大小型運動賽事的城市,繼世大運結束後,現在則成功申辦世壯運,而民眾不但可以近距離欣賞專業賽事,也方便各種運動團隊進行選手培訓工作,當然一般民眾隨時都可以花費少許的費用,到家裡附近使用專業的運動器材與場地,甚至可以平價付費參加運動課程,這不也是馬祖現在積極想要追求的目標。

 促參法在運動設施之運用實際案例中,以OT案成功者為大宗,以學校泳池委外案為例,目前全國大專、高國中、小學之游泳池中,共有43座成功採用民間參與模式,引進私人企業之資源,雙北迄今已經營運之市民運動中心,皆採OT委外營運模式,根據國內過去民間參與運動設施之經驗,OT委外營運為推廣國民運動中心較容易之經營模式,但不排除採用ROT或BOT模式之可能性。

 在馬祖要民間投入興建或新建在取得經營權根本不可能,OT雖然開始嘗試,但不諱言以馬祖人口規模及構成計算,是否能夠提供足夠的經濟誘因,即便降低權利金,但依舊需要投入維運的人力與財力,如果評估沒有利潤,民間廠商就不會有投標意願。

 運動產業在台灣逐漸成形,遍地開花的公、民營運動中心,以及私人的健身房,現代人願意為了身體健康與規律運動,付出一定費用,銀髮族更需要專業指導,進行肌力強化與訓練,年輕人也能夠付費使用專業與優質的運動設施,當然婆婆媽媽也能參加各種有氧、韻律課程,學子也能付費參加各種運動課程,在離島生活的我們,希望能夠享受跟台灣各縣市一般的運動設施及活動。

 興建場館不難、買運動設施也簡單,但如何有效率的經營運動場館是馬祖首要的目標,就像馬祖各老人活動中心買兩台跑步機很簡單,但沒用多久就壞了,通報再找人修復就要花很多時間,樂活體育館我們期待的不是有燈光的打球場地,我們希望的是成為一個具有各項功能的運動中心,不僅有高品質的服務水平,更有多樣的運動課程,讓鄉親可以自由選擇,為我們的生活創造更多的活力與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