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新春過年聚會多 切勿酒後駕車

  • 2024-02-04

 馬上過年了,無論在尾牙、親友歡聚的場合,或是民眾返鄉圍爐、朋友拜年聚餐,免不了飲酒歡樂,但是喝酒要適可而止,即使在過年期間也要遵守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呼籲大家重視酒駕除了給自己帶來刑罰的懲罰,更是會威脅到自身與他人無價的生命健康,千萬不要僥倖酒駕,才能平安過好年。

 馬祖有獨特的海島文化,飲酒傳統與漁業社會切割不開,加上地區人際網絡密切,聚會宴飲頻繁,因此三五好友小聚或是親朋娶嫁大宴,酒成為餐桌上重要的角色,無酒不熱鬧。但是「乾杯文化」往往讓飲酒者在歡樂之餘帶著醉意上路,也讓尾牙、春節期間酒後駕車肇事率往往佔全年度最高。

 近年來,馬祖地區汽機車數量大增,加上社會愈來愈開放及馬祖人天性好客的原因,飲酒後開車的情事還是時有所聞。但是,喝酒開車不只是危及自己的生命、健康以及財產,也會對周邊無辜的人,尤其是用路人帶來危險。因此,每個人都必須嚴肅體認到酒後駕車是嚴重的公共安全問題。

 酒駕新法已於111年3月31日上路,修法後除了加重酒駕累犯者的處罰外,對於車主也新增了連坐的罰則。按照處罰條例第35條第9項規定,只要駕駛人有酒駕或酒駕拒測者,該車輛車牌一律吊扣2年;另外,如果車主明知駕駛人喝酒又將車輛借人駕駛,則依同條例第35條第7項規定,除需吊扣車牌2年外,並依駕駛人的酒駕罰鍰金額,一併處罰。

 因此,現行酒駕違規罰很重,酒駕者除可能觸犯刑法及違反處罰條例規定需處罰鍰並吊扣(銷)駕照等外,如果是酒駕者駕駛自己的車輛,依法還要吊扣車牌2年;此外,如果是將車輛供他人酒駕或是公司因司機酒駕,車主依酒駕新法連坐規定,也需吊扣車牌2年,影響重大。

 農曆春節將至,親友相聚團圓不免喝酒助興,呼籲民眾喝酒前即先指定駕駛,或於喝酒後洽詢代駕服務、家人接送等,也可搭乘計程車返家;因前晚飲酒體內酒精尚未代謝完成(俗稱宿醉),隔日也可能無法通過酒測,且在心神狀態不佳下,仍存在著相當事故風險,將危害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提醒民眾隔日不能確定體內是否已無酒精,仍不宜開車上路。

 春節期間飲宴增加,喝酒難免,只要大家遵守「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就能確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良好的交通秩序是要靠全民共同來維護,呼籲用路人「喝酒不開車、翌日宿醉不上路」,春節團圓歡聚之時切勿以身試法,避免酒駕傷人憾事發生,大家共同維護新春平安過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