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限用塑膠杯政策上路 共創減塑淨零綠生活

  • 2024-01-16

 行政院環境部從111年起限制使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連江縣配合中央政策從今年1月起開始限制店家使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若業者違反規定,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改善仍未完成者,可按日連續處罰。期許轄內飲料店家、攤商一同配合,消費者也盡量自備可重複使用之飲料杯,降低馬祖各島一次用塑膠垃圾的廢棄量。 

 中央政府自2002年起推動限塑政策,在有替代品的情況下,以法令限制使用購物用塑膠袋、塑膠類等免洗餐具等一次用產品,針對難以執行的情況訂定排除條款;2006年擴大管制免洗餐具、2011年減量及回收一次用外帶飲料杯、2017年至2018年擴大管制購物用塑膠袋,並禁止含塑膠微粒產品。

 2021年9月29日訂定「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2022年1月正式實施,透過指引規範行政機關、學校辦理會議、訓練及活動時,不提供免洗餐具、包裝水一次用飲料杯,並參用替代措施,作業指引也將視執行狀況滾動檢討。2022年4月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後,對於一次性使用飲料杯提出管制政策,連鎖飲料店業者需給予自備飲料杯的消費者至少5元的價差優惠及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需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

 國人出了名愛喝手搖飲,每年製造大量的一次用飲料杯,不僅浪費資源,也造成環境負擔。在飲料商機蓬勃發展之下,隱憂則是飲料杯消耗的爆量,據統計,光2020年國人就喝掉40億個飲料杯,數量可觀、回收再生的成本也提高。大量使用一次用飲料杯除耗用自然資源,使用後之飲料空杯遭棄置而污染環境,造成生態環境及景觀破壞。

 減少塑膠衍生之環境污染,已成為世界趨勢,限制使用一次用飲料杯短期可能造成民眾不便,惟減塑政策已刻不容緩。民眾在購買手搖飲或咖啡時,盡量能自備飲料杯,除可對環境盡一份心力外,還可享受一定的折扣。做環保其實很輕鬆、很簡單,改變從消費習慣做起,將環保意識實踐在生活中,大家出門自備環保杯,就是為地球盡一份心力。

 一次用飲料杯源頭減量,是整體限塑政策的一環,馬祖以永續發展為施政目標,其中資源循環及源頭減量更是面對垃圾處理重要的一環,要維護馬祖環境的永續發展需要更多縣民共同努力,期望從生活中常見的一次用飲料杯做改變,讓「重複使用取代一次性使用」變成一種新的生活觀念,減少一次用塑膠杯變成垃圾的機會,從日常習慣開始付出一點對環境對地球的關懷,都能讓我們的環境獲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