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因應個資法修法 加強保護建立信任

  • 2023-12-27

 「個人資料保護法」在1995年公布後,規範了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避免大眾的人格權受到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的合理利用,今年5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個資法修正案,我國個資保護將邁向全新階段,面對個資法修法,馬祖要做好行政準備謹慎應對,確保馬祖公、私部門的個資保護工作。

 這次個資法修法有兩項重點,第一個修法重點,增訂個資法第1條之1規定,由「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擔任個資法主管機關。過去個資法並沒有統一專責的管理機關,而是由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縣市政府依權責分散式管理,歐盟、日本與韓國等國家,都已陸續設置個資保護獨立機構,今年5月個資法修法後,我國也接軌國際趨勢,明定「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為個資法主管機關,而「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也已在本月5日揭牌。

 新官上任三把火,新機關成立更是力求表現,努力展現成績,未來「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成立後,可以預期將會加強個資保護相關作為,例如,依個資法第22條規定,縣市政府對於非公務機關有違反個資法規定之虞時,得進行行政檢查,本縣過去對於個資保護的行政檢查並未強力進行,未來「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成立後,包括行政檢查等個資法規定之事項將可能被追蹤管考,縣府應瞭解個資法相關規定,備齊相關個資保護資料,加強個資保護與行政檢查工作。

 個資法的第二個重點是,修正個資法第48條非公務機關違反安全維護義務之裁罰方式及額度,改為逕行處罰同時命改正,並提高罰鍰上限。也就是個資法原規定非公務機關經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後,才能開罰;修法後,如果發生個資事件,主管機關除要求非公務機關限期改善外,並可同時直接裁罰。

 由於馬祖企業對於個資法相關規定並不熟悉,個資法修法後,情節嚴重者可裁罰15萬元以上1,500萬元的罰鍰,面對罰則大幅提高,縣府相關單位應要對非公務機關加強宣導個資法相關規定,讓馬祖企業瞭解個資法內容,並協助民間企業採行適當的安全措施,防止旅客、大眾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另外,由於馬祖現況是機關大、企業小,公家機關平常所獲得的個資,遠多於民間企業,政府是馬祖個資最大的掌握者,因此馬祖公部門有責任保護好鄉親、旅客的個人資料,公部門應該要以身作則,避免鄉親、旅客的個人資料發生遭竊或外洩情形。

 馬祖正全力發展觀光,如果發生旅客個資外洩事件,將會嚴重傷害馬祖的旅遊形象,因此我們一定要重視與加強個人資料保護相關工作,建立起大眾對於馬祖公、私部門個資保護的信任與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