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社宅房型朝多樣性設計

  • 2023-10-26

 在地方政府及中央級民代大力爭取下,馬祖地區各鄉島都納入政府興辦社會住宅的範圍,其中南北竿由國家住都中心及內政部等單位興建,東引及莒光則委由地方政府推動。不論是由那一級政府來推社會住宅,房型的規劃要能因地制宜,符合實際需求才是最重要,如此方能達到政府希望透過社宅達到居住正義逐步實現的目標。

 社會住宅的議題近年來在全國各縣市都獲得重視,主要原因是台灣房價居高不下,一般弱勢及年輕人根本買不起房,政府為解決住者有其屋的問題,在各縣市推出社會住宅。社會住宅與一般的示範住宅性質大不同,社會住宅是由政府蓋房子出租給民眾,或者是由政府承租民間的空屋轉租給民眾的住宅,它的租金也會比較便宜。它跟過去以出售為主的國民住宅不同,社會住宅是只租不售的住宅,使政府提供的住宅資源能循環利用,照顧更多的民眾。

 中國人傳統有土斯有財的觀念仍然存在,尤其在馬祖更加明顯,社會住宅只租不賣的形式能否為市場接受必須審慎規劃,市場需求面的分析不可忽視。按照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百分之四十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也就是說這種住宅資源除了能夠幫助在市場上租不到房子的弱勢族群,例如身心障礙者、老人、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等等外,也同時可以照顧青年族群就學、就業階段的居住需求。

 馬祖的人口結構在近年有了變化,除了長住的在地鄉親外,還有不少外地來馬工作者、返鄉創業的年輕人等等,這些人口大多面臨居住問題,外地工作者多半是租房過日子,而返鄉青年初期與家人同住居多,但在成家後就需要分住,在沒能購地建屋之時也是只能租屋過日。社會住宅只租不賣的形式在馬祖其實是有其市場需求的,因此政府在四鄉五島規劃社會住宅時必須多所考量,實用房型及實惠租金應是首要考量。

 政府興建之社會住宅的設計理念要導入綠建築、太陽能光電、智慧建築及無障礙空間等概念,擁有完善社區管理,及提供社區照護服務等必要公共空間與設施,但在馬祖的社宅除了上述的考量外,更要務實的因地制宜,能夠落實管理才最重要,大可不必譁眾取寵只為了拚戶數,最終可能落到大而不實的後果,強調在地風格更能發揮預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