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府「112年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甄選業務促進員1名。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111年10月24日北分署特字第11147028727號函。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心理系、社工系畢業佳。
(二)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三)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四)如符合前2項資格且具備身心障礙手冊或低收入戶身分者,擇成績及格者優先錄取。
(五)筆試成績未達60分不予錄取。
二、工作內容:
(一)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行政業務(公文、系統填報)及協助職管員辦理職重相關業務(轉銜會議、現場訪視及電話訪視等服務等…)。
(二)連江縣身心障礙就業基金管理、使用及核銷等相關業務。
(三)弱勢族群就業及求職防騙相關業務辦理。
(四)配合勞動行政科業務調整辦理勞動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工作。
三、薪資待遇: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構)臨時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及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每月新臺幣39,750元支薪。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12年10月4日17時30分止(辦公時間),於連江縣政府民政處。
五、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筆試:112年10月5日上午09時於連江縣政府民政處。
(二)面試:112年10月5日上午10時30分於連江縣政府1樓貴賓室。
六、甄選方式:公文書寫30%、電腦處理30%及口試40%。
七、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遇相同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八、聯絡人及電話:連江縣政府民政處蔡先生0836-22381#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