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連江縣居民離島車輛運輸臺灣運費補貼辦法第四條、第七條經縣府於12月2日修正發布。
連江縣居民離島車輛運輸臺灣運費補貼辦法第四條、第七條修正條文如下:
第四條、委託貨輪以海上運輸方式運送四輪以上汽車,往返臺灣地區與本縣北竿鄉或莒光鄉之間,始得申請運輸費用補貼。但出廠五年以上中古汽車第一次運輸入本縣不予補助。
前項汽車之所有人以自然人為限,且車籍及戶籍須設於本縣。
第七條、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連江縣居民離島車輛運輸臺灣運費補貼辦法修正發布
- 202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