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排黑 4類犯罪者不得參選--中央社

  • 2022-12-16

 202212/15(中央社報導)行政院會15日通過選罷法等修正草案,明定國安犯罪、「黑金槍毒」重大犯罪、賄選,以及重罪重刑4類犯罪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另外,政黨參選人若犯「搓圓仔湯」罪,政黨將遭連坐開罰。

 草案也增訂深偽影音移除機制,避免相關影片影響選情;而為防止境外勢力介入選舉,這次修法也要求選舉廣告應載明刊播者、出資者及其他相關資訊,且增訂禁止境外勢力刊播廣告影響台灣選舉活動。

 行政院會15日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轉送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