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船越界抽砂9船員緩刑有望回鄉過年 獨留不認罪船長--聯合新聞網

  • 2022-12-01

 2022/11/29(聯合新聞網報導)大陸籍抽砂船「華益9號」,越界非法抽取海砂約300公噸,船長及船員被10人捕並查扣船隻;歷經超過半年的偵審程序,9名船員認罪,法院依法各處9人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待檢方執行保安處分後驅逐出境,至於在押船長仍不認罪,需獨自留台面對後續審理及判決處分。

 起訴書指出,46歲陳姓船長駕駛「華益9號」抽砂船,搭載9名船員,4月25日,自福建省漳州市詔安縣某港口出發,26日4、5時許,抵達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港外93浬處,非法抽取海砂約300公噸;當天遭海巡艦隊分署登檢逮捕,將300公噸的海砂,回填於原海域,查扣抽砂船駛回茄萣區興達港靠泊。

 檢方偵結後,將10人依違反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起訴,移審地院,因台灣均無住所,且有逃亡及串證之虞,法院裁定羈押。

 10月25日延押庭,除陳姓船長仍否認犯行,其餘9名船員都坦承犯行,與公訴檢察官進行認罪協商;11月24日由地院合議庭依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第二項之罪,各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待於年底前由檢方執行保案處分,後驅逐出境。

 警詢、偵訊時,陳姓船長坦承是抽砂船船長,及駕駛船隻載船員出發到台灣海域,但否認非法盜採海砂,而是要前往海南島進行填海造地工程,因濃霧偏航,至於300噸海砂,這次出航前就裝載船上。

 經檢方委由專家鑑定船上殘留海砂,認定為台灣海砂,另其他船員證詞指,出航前,船上並無載運海砂,加上海巡登檢前,由陳命令卸除、回填海沙等情事,都逐一打臉陳的說詞,他則須獨自面對後續審理及判決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