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明天,讓民主繼續深耕

  • 2022-11-25

 《禮記.禮運》有云:「選賢與能,講信修睦。」公民們將於明天行使選舉權利,在民主制度的洗禮下,用選票遴選下一屆地方首長與民意代表。

 選舉之所以重要,在於攸關社稷大眾福祉,倘所託非人將讓社會韶光虛耗。殷鑑不遠,菲律賓在馬可仕總統就任之初,仍為亞洲地區相當富饒的國家;但上任沒多久即開始實行戒嚴,讓權力集中在他一人手中,資源的不當使用和流向,種下肇致今日經濟不振的因子。職是之故,期許經由新民意產生的公僕們,能有著充沛的賢能與道德,共同為馬祖未來的四年繼續打拚效勞。

 首先,決策力與規劃力將會是行政首長們不可或缺的重要能力素養。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自治事項是縣、鄉鎮依法規規定,得自為立法並執行,或法律規定應辦理之事務,而負其政策規劃及行政執行責任。但隨著社會與科技變化萬千,地方自治的事物範圍日益拓深,舉凡食衣住行育樂皆被包含其中,也涉及公部門、私部門、第三部門,所有與民眾攸關的大小事都很可能是地方政府要服務的範圍。在經緯繁雜的公共事務裡,一環扣著一環,容不得半點差池,因而地方首長的智慧將變得相當重要,不僅止於滿足現狀,更需要有遠見的專業知識、生活常識、不屈不撓的膽識,才可能擘劃出理想的藍圖,帶領鄉親們往更好的面向發展。

 其次,擁有高情操公共道德良知的公僕,才能讓公部門機器在既定的道路上有效運轉。隨著公共事務複雜化,為有效而直接處理問題,行政首長握持的行政權力有擴大化趨勢,倘能妥善運用,在制度規章的範訂裡,必能為百姓謀取最大福利,為公共利益的努力做最大貢獻;但英國歷史學家艾克頓爵士嘗言:「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化」,若因私心而出現徇私舞弊、買官鬻爵的競租行為,除了司法介入與人民行使罷免權外,恐只能等待次屆選舉,非全民之福。縱使為立法權的民意代表,手握法案審議與預算大權,若未善盡監督之責,從中非法請託關說、利益回扣、索賄等道德危機時,將讓議會殿堂蒙羞,無以真正為民喉舌,善盡百姓代言人之責。因此,民意代表的自律自重,就成為民主政治下相當重要的課題。

 明天,透過民意的洗禮將產生新一屆的公職人員,具有最新與最高的民主正當性;但自此之後,其正當性將逐日遞減,至任期屆滿當日全數歸零。我們呼籲,新任的公僕們要把握鄉親們賦予的民主正當性,為百姓謀福祉,才能不斷推動進步的巨輪,把善治的公共服務一棒接一棒傳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