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預告訂定南竿鄉斑馬岩、北竿鄉海上孔子像2處為連江縣自然紀念物

  • 2022-11-08

 【記者吳嘉榮報導】縣府預告訂定南竿鄉斑馬岩、北竿鄉海上孔子像2處為連江縣自然紀念物,公告(https://reurl.cc/3Y2d3L)、自然紀念物附圖及說明(https://reurl.cc/aGW6aX)請下載參閱。如對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隔日起60天內陳述意見或洽詢,電話0836-22347轉119產發處。

 斑馬岩面積核心區2585平方公尺、緩衝區3311平方公尺,共計5896平方公尺,範圍南竿鄉四維段894地號(核心區)及243地號(緩衝區)。海上孔子像面積核心區41.23平方公尺、緩衝區264.6平方公尺,共計305.83平方公尺,範圍海上孔子像石柱及石柱向外1公尺(核心區)及核心區邊界向外擴5公尺(緩衝區)。

 自然紀念物範圍指定後,嚴禁進入核心區攀爬、在岩石上進行釣魚或其他可能破壞岩石景觀行為,緩衝區得進行一般潮間帶活動(如耙撿螺貝類)。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85條規定破壞自然紀念物者,依同法第103條規定,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