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2(經濟日報報導)又有減稅小確幸,財政部2日公告111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至19.6萬元,較前一年增加4,000元,明年5月報稅適用,共230萬戶受惠,減稅利益約15億元;若加計調升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等利多,合計減稅利益達117億元。
在減稅雙引擎下,雙薪四口家庭(假設不適用身心障礙扣除額)綜合所得淨額可較去年減少3萬元,以5%稅率計算約省稅1,500元;以最高稅率40%計算,可省稅1.2萬元。
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為保障民眾基本生活所需,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課稅,若申報戶的基本生活費總額,超過依規定可減除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兩者差額可進一步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額減除。依規定,納入與基本生活費總額比較基準的包括: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儲蓄投資及長照特別扣除額。
財政部依納保法規定,參照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2萬5,948元的60%,昨日公告今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為19.6萬元,較去年度增加4,000元,估受益戶數為230萬戶,減稅15億元。
基本生活費增至19.6萬等利多齊發 明年五月報稅適用--經濟日報
- 202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