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25日電)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25日表示,選舉期間,公務員攜帶與選舉有關的旗幟、帽子或衣服,都涉及違反「行政中立」,可依法懲戒。
公務員不論上班或下班時間,都須遵守「行政中立」原則,避免參與競選活動。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已公布施行,經5都選舉,保訓會發現不少公務員仍有意、無意「踩紅線」,最常見的就是攜帶競選旗幟、背心等上班,可以「公務員懲戒法」懲戒。
保訓會說,許多公務員仍不清楚「行政中立」分際,以為下班後就可為所欲為,其實只要有公務員身分,無論是否在上班時間都受規範,如在私人轎車上掛旗子、利用私人手機傳送拜票簡訊,都可能涉及利用職務上權力或機會從事競選活動。
不過,保訓會表示,考慮到人性,公務員還是可在下班時間參與配偶、父母親或子女競選活動,但仍不能上台助講。
保訓會說,行政中立法不僅規範公務員,也可當公務員「擋箭牌」,若發生類似狀況,基層公務員可以「行政中立法」拒絕高層非法要求;若遭政治迫害,也可循各管道申訴。
公務員帶競選旗帽 違行政中立
- 2011-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