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7(卡優新聞網報導)疫情指揮中心採取專家建議,修訂「COVID-19重複感染定義及個案處置原則」,距前一次發病日或採檢日14天起至3個月內,如原慢性症狀惡化、或出現發燒或有新呼吸道症狀,且PCR檢驗陽性Ct值小於27或抗原核酸快篩陽性,並經臨床醫師診斷為「重複感染」者,經通報後啟動相關防疫措施及醫療處置。
而距離前一次發病日或採檢日3個月以上,PCR檢驗陽性或抗原核酸快篩陽性者,原則上視為新感染個案,依現行確診病例處理原則,啟動相關防疫措施及醫療處置。上述對象由醫師綜合評估目前有無疑似症狀、接觸史、旅遊史、快篩檢驗結果、PCR檢驗結果陽性而Ct值大於等於30等,研判非屬新感染個案,則排除確診。
專家預料今年為流感大年,而流感症狀又與新冠肺炎類似,二者難以分辨。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說明,國外研究顯示,COVID-19、流感雙重感染者出現鼻塞、咳嗽、發燒、頭痛和肌肉痠痛等5種輕症症狀會比較明顯。流感與COVID-19症狀接近,但流感篩檢敏感度較低,類流感患者仰賴臨床醫師判斷;除了流感,也有其他呼吸道病菌可能引起症狀,如黴漿菌、腺病毒等。
重複感染定義放寬下修14天起 滿3個月快篩陽列新感染個案--卡優新聞網
- 2022-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