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至10月31日。
聯絡:(0836)22296轉105陳小姐(馬祖區漁會)。
◎漁船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漁船領有特定漁業執照,且非屬活魚運搬船、白帶魚運搬船、專營娛樂漁業或漁業權漁業之漁船。
二、休漁獎勵期間(區間指110年9月1日至111年8月31日止)漁船出港作業及在港休漁日數需符合規定:漁船累積出海作業90日以上且累計作業時數達270小時以上及在國內港口停航休漁120日以上。
三、提醒漁業人為保障自身權益,漁船進出港時,請主動向海巡報關,並切實核算漁船累計出海作業日數,以利逕向馬祖區漁會提出申請休漁獎勵。
自願性休漁獎勵申請至10月31日 洽馬祖區漁會
- 2022-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