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的故事/依凡

  • 2022-06-21

(續前)池鹽的製造過程

我國池鹽的產地有兩處,一在寧夏、一在山西解池,生產的食鹽可供邊區及山西、河南各縣軍民食用。

解池位於山西省西南部的安邑、臨猗等縣之間,自古即為產鹽之地,所產之鹽古稱「解鹽」,今統稱「湖鹽」。戰國時代,有個名叫猗頓的人,以河東鹽致富,就是利用解池所生產的。

解池外築有城牆,四周加以護衛,池水深處呈暗綠色。當地製鹽的人就在池邊犁地成畦,引清水入畦中,切忌濁水混入,堵塞了鹽脈。

每年到了春季時,便要開始引水製鹽,太遲了水就會變成紅色。等夏秋之交,南風勁吹,一夜之間就能結成鹽了。這種鹽名叫「顆鹽」,即古書所稱的「大鹽」,它比海鹽顆粒粗大。顆鹽結成後,即可掃起供食用。

井鹽的製造過程

雲南和四川兩省雖然遠離海濱、交通不便,可是卻有鹽礦蘊藏在地下,人們可以鑿井汲取鹽鹵,熬煮井鹽。

在四川離河不遠的石山,大多可鑿井取鹽。鹽井的圓周只有幾寸,一個小盂便能蓋住井口,但是井的深度卻往往超過一百公尺,才能到達鹽層,所以鑿鹽井的工程艱巨、費用很大。

鑿鹽井使用的鐵錐,形狀很像碓嘴,尖端銳利剛硬,以便把岩石沖鑿成孔。鐵錐用剖開兩半的竹子夾住,並用繩纏緊,每鑿進數尺,就要用竹竿把柄連接長。起初鑿一丈多深,可用腳踏,就像舂米一樣,太深時,就要用雙手把竹竿提高,再用力舂下去。舂成的碎石粉,可用長竹竿安置鐵勺子把它掏上來,就這樣一寸一寸往下鑿,淺井要鑿一個多月,深井要鑿半年。

當鹽井鑿到鹵水層後,選擇長一丈以上的好竹子,把竹節一一鑿穿,只留最底下的那一節,並在節上鑿孔安置閥門,以便汲水入筒,把這根竹筒用粗繩栓住沉下去,便汲滿了鹵水。井上用吊杆和絞盤把竹筒提上來,操作時用牛帶動轉盤,轆轤便絞起繩索,把汲滿鹵水的竹筒提上來,再倒入一旁的鍋裡,用灶火煎熬,很快就可得到雪白的鹽了。

四川至遲在漢朝時,已用這種方法來汲鹵製鹽了。四川邛崍縣花牌坊出土了漢代的煮鹽塼刻圖,拓片高三四點五公分、寬四五公分,在圖的左側是一個鹽井,上面有起重機和高架,架上有四個人正以轆轤汲鹵,架的第二層的右側有一個盤形的器具,下面有兩個支拄的腳,大約是供儲存鹵水用的,井中的鹽鹵先注在這個盤子裡,然後用管子引導到灶上。右下角便是一個長形的灶,上面有好幾個鍋子,可惜已有殘缺。灶的後方正有人在照料鍋中之鹽鹵,灶前則有一人負責撥火,撥火者身後還有兩人,好像在照料引鹵的管子。圖的中央有三人,前一人手持長戈,是嚮導兼衛士,後兩人則在運輸鹽包,圖的右上方有兩人正以硬弩狩獵野豬。

土鹽、崖鹽與砂石鹽

土鹽是刮取地鹼熬成的鹽,崖鹽是岩洞裡出產的鹽,砂石鹽是砂石礫土中刮取的鹽,這三種鹽大多呈粉末狀,所以又叫作「末鹽」。

在山西太原、河北渤海彎一帶的土壤,天生含有地鹼,當地人便把地鹼刮取來熬鹽。這種鹽有雜質,顏色較黑,味道也不太好。

崖鹽也稱為「石鹽」,是由古代地質時期潟湖和海灣中海水的鹽分沉積而成,像陝西省西南部的鳳縣、甘肅省的武都、康縣,岩穴中都產崖鹽,其色如紅土,刮取後就可食用,不需再經煎煉。

砂石鹽和崖鹽成因相同,只是一在地上、一在洞穴中而已。西北地區離海遠,又無井鹽可探,卻天然有土鹽、崖鹽和砂石鹽,以供當地土人之所需,造物者之安排,也算極為巧妙了。

中國歷代的鹽制

中國的鹽制,代有變更,大體上可分無稅制、徵稅制和專賣制三種。

主張無稅制者認為鹽是民生日用所需,對吾人身體之健康關係密切,又無其他物品可以替代,應聽由人民自取自給,不宜徵稅、也不宜專賣。在三代以前,大體採行無稅制。此外,到隋文帝開皇三年時,政府也曾罷除鹽禁,開放任人民標製銷售,政府不干預、也不抽稅。這個辦法一直施行到唐開元九年,政府一共有一百三十七年未徵收鹽稅。

主張應該榷徵鹽稅者認為鹽雖是人人日用所不可缺少,但是所需之量甚微,人民應可負擔加諸於食鹽之上的稅,而且徵收鹽稅,比徵收其他之稅更為簡易,稅收也至為可觀,不妨徵收鹽稅以充軍費。施行此法大都在產地徵收,國家已徵收鹽稅之後,便任由人民自由販運買賣,不加限制。大概在夏、商、周三代、秦朝、西漢初年和東漢六朝時,都施行徵稅制。

主張專賣制者認為鹽是大資本的企業,不應讓商人獨擅其利,居間剝削,應當收歸國有,以國營代替租稅,既可免除資本家之專利,又可減輕人民之負擔,還可增加國庫之收入,真可謂一舉數得。(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