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時期,因兄弟姊妹多,加上家裡經濟不允許,爸媽很少給我們零用錢。最多,就是幫忙爸媽到雜貨店跑跑腿,從買民生用品時找回來的零錢中,得到幾個獎賞的銅板。
畢竟孩子容易嘴饞,但給的錢少,且久久的才那麼一次,能買的零食又不多,一枝冰棒,幾顆牛奶糖,一小包豆干,總是感到不太能滿足。
當年,學校裡有販賣冷飲零食的福利社,每次下課,進出的學生總絡繹不絕。我很少光顧,不是不想買,實在是身上常沒錢。班上有個家裡開海產店的,闊氣的很,天天都買大瓶裝的汽水飲料、一整袋的糖果請同學吃喝,我雖有志氣不討吃,但心裡總是癢癢的,曾回家向媽媽抱怨,怨自己都沒零用錢。
媽媽垮著臉回答我說:「在學校口渴就喝水壺裡的水,福利社賣的那些飲料不但賣的貴,對身體也不好。至於零食,還是盡量少吃,一點營養都沒有。」我聽了總有些不服氣,但又無可奈何,只能認命乖乖服從。
直到上了高中,家裡經濟獲得改善,媽媽也認為我們長大了,身邊是該有些零用錢好做運用,所以開始按月給我們孩子零用錢。這對平常很少吃零食,不太喝外賣冰飲的我而言,一個月媽媽固定給的一千塊零用錢,唯一的去處就是把錢存起來。於是我到郵局開了戶,預留可能的開支,盡可能地把錢給存來。幾年下來,也著實存了不少錢。
成家後,孩子陸續長大了,同樣的,我也把媽媽以前對我施行的那一套,用在孩子們的身上。當然,其他的花費,像他們想買課外書籍、學用品、語言學習機這類的東西,即使價格昂貴,只要真的需要,我是不吝惜花這類的錢。除此之外,其他不必要的吃喝玩樂開銷,我就會嚴格禁止,因為我不希望孩子們在求學階段,就存有太多的物欲,物欲容易使人迷失方向。
等他們大一點,心智較成熟後,我才開始給予他們適量的零用錢,不干涉地讓他們自由運用。或許是過慣了沒零用錢的日子,他們更懂得如何善加使用這些錢。
孩子上了大學後,課餘時間,他們都會選擇在外打工,賺些自己的零用錢,去買真正需要的東西。也因為打工,他們體驗到了賺錢的不易,同樣也懂得量入為出,將打工所得存起來,以備將來所需。
現在孩子們都一一就業了,成為專職的上班族,關於他們零用錢的使用,也不用我替他們操煩了。他們應該知道,所謂的零用錢,就是除了儲蓄或日常用度之外,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閒錢,它可用在對自己小小的犒賞,譬如旅遊的旅費,甚至更有意義的社福機構捐款。只要用得有價值,用的心安理得,這才是零用錢真正的意義。
零用錢/盛宜俊
- 202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