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華輪汰舊換新委外規劃案 循臺馬輪模式將規劃設計交地方政府主導--澎湖時報

  • 2012-09-22
2012-09-22 14:00(記者鄒秀成報導)臺華輪汰舊換新案,交通部已決定循馬祖臺馬輪模式,將新船的規劃設計交地方政府主導,議會並通過7千萬元的規劃設計費預算。攸關居民行的權利與發展觀光,副議長藍俊逸昨天呼籲縣府除在規劃設計時應廣納建言外,新船建造宜召開國際標,邀國外專業公司結合地方特性,打造一艘符合實際需求的台澎交通船,經營管理模式也應妥善衡量評估。
藍俊逸對交通部長期漠視澎湖表示不滿,指出只要是澎湖的建設案爭取中央經費補助,到了交通部幾乎就被打回票或縮小規模。臺華輪汰舊換新案是總統馬英九當面指示毛部長辦理,當年交通部信誓旦旦會在王縣長任內完成,如今仍然在延宕多年後取消原設計,全案需從頭來一遍。
當初新船的規劃設計,交通部是委由某公司規劃設計,但該公司似不了解澎湖地方特性又不願與地方溝通意見,致設計出一艘不符實際需求,連縣府都不滿意及不願接納的交通船。
今因中央與地方對新船共識落差太大,使得全案觸礁,交通部兩手一攤,規劃設計交由地方政府主導,等於從頭來過,鄉親的權益與安全竟遭中央政府漠視至此,他說,這是心裡最難過的事。
他表示,如今確定換新案採馬祖臺馬輪模式,由縣府主導規劃設計,須朝最符合鄉親需求與兼顧發展觀光的方向設計。他建議縣府可以採國際標的方式,遴選優秀的國外專業公司,藉由他們技術再納地方意見,可打造一艘最符合澎湖需求與特色的海上交通船。
至於,經營管理模式,他呼籲縣府也應在事前審慎評估,以免造成日後的麻煩,受害的仍是本縣居民與觀光發展事業。他認為如果縣府自行經營,相較於委外經營有權責分明、管理時效及效力易於傳達以及易於管控優點;但在營運成本、專業人力及關鍵技術等方面,則較為不利;縣府在財源和專業人力不足情況下,採取自行經營管理可能面臨人力與財力均不足的窘境。雖然縣府設有公共車船管理處,且具有船舶運送業許可證,台灣本島與澎湖及澎湖離島間的客貨運輸,經驗非常豐富,但需考量的是未來營運和維修將對縣府的人力與財力產生負荷,除非能得到中央全力的補助。
由此看來,造船經費、營運收入、費用支出等預算循政府預算程序編列,由縣府經管新船當然也可,但政府出資興建新臺華輪,必須考量到接續日後的營運費用以及維修費用,不然整個興建營運的計劃會無疾而終;這些都是現在就需先行評估規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