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多方向看香港大海難深層成因--中央網路報

  • 2012-10-04
http://www.cdnews.com.tw2012-10-04 08:42:22美國星島日報3日社論
全文如下:
香港在國慶日出現撞船海難,導致多人死亡,遇害者不少是一家大細準備歡度佳節,瞬間天人永隔,而且還有年幼稚子,港人確實聞者心酸,悲從中來,唯有對遇事家屬致以深切慰問,同時希望有關方面,提供各種所需的善後安排。
國慶日南丫島發生的港版《鐵達尼》撞船慘劇規模龐大,出事後香港有關當局立即展開各項調查工作,警方先從刑事方面,調查是否有人要負刑責。警方已拘捕七名男子。被捕七人年齡介乎五十至六十三歲,包括沉沒港燈「南丫四號 」的五十六歲姓周船長和兩名船員,另一艘港九小輪「海泰號」的五十四歲船長和三名船員,他們涉嫌海上危害他人安全,七人已獲准保釋候查,本月中須向警方報到,水警總區重案組正跟進調查。
海難發生二十小時之後,港府召開跨部門記者會,交代慘劇救援及跟進工作。香港特區政府已表示會召開死因庭,同時會委任有公信力人士,主持專責委員會研究出事經過和作出建議。今次是過去數十年來最嚴重事故,基於香港水域交通日益頻繁,規管雖有與時並進,但範圍和力度未必足夠,現在有需要作出檢討,為大力提升海上安全提供基礎。
今次海難成因和責任如何,不同的調查工作各有效能和目標。刑事調查主要是追究責任,涉及範圍相對集中;死因庭會對意外發生的過程以至背景應會涉及,務求可向死者家屬提供真相,作出交代,同時會就防止意外作出建議。至於專責委員會的調查範圍最彈性,主要視乎港府提出的工作範圍和目標,一些在刑事調查或死因庭不會觸及的宏觀問題,理論上都可以納入委員會的工作。
這次意外發生,有其偶然性,也不排除有個人疏忽或責任,但如果綜合近年香港海上事故,在近海的船隻航行規管,有改善和提高空間。
香港三面環海,水路交通一直非常繁忙,隨著海底隧道通車,維港兩岸的水路交通淡靜了相當時間,但近年澳門大事發展,加上內地遊客急增,港澳航運轉趨頻繁,加上離島轉用高速雙體船,令維港以至附近水域復見擠逼情境。
另一個增加水上交通風險的因素,是維港水道在填海後變得狹窄,容易造成大浪,影響航道安全。
除了客觀環境,據出事海面的漁民表示,過去經常見到有船長採取「大欺小」的態度駕駛,這種風氣如屬實的話,相信不是朝夕形成,中間涉及對船長的監察,同時有航道安全的管理。在陸上交通,對駕駛態度不良的司機會有捉快車等監察措施,在節日前夕又會加強路障檢查,增加吹氣測試。近年警方還加強執法權力,可以主動抽查司機作酒精吹氣測試。究竟海上安全如何加強,應該是委員會工作一個主要重點。
大災難的發生,有個別人士的問題,但往往藏有客觀的誘因,今次海難發人深省,香港當局宣布成立多方面調查,就有必要探究出深層次的成因,以慰死者在天之靈,向生者作出交代,最重要是避免慘劇重演,徒惹悲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