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價千萬保育類鬼蝠魟 在台被捕撈後喪命--蘋果日報

  • 2016-01-17
 【本報訊】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被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列為「易危物種」的次級保育類動物「鬼蝠魟」(reef manta),又在台灣折損一隻。
 去年五月,海生館曾因照顧鬼蝠魟失當致死,引起輿論撻伐。九月《自由時報》也曾報導,又有鬼蝠魟被潛水界朋友發現在墾丁周邊定居,並且呼籲附近海產店與近海漁船能不要捕捉,讓它有機會繁衍後代,不過這條鬼蝠魟可能已經被業者捕捉上桌。
 位於屏東的「滿豐定置漁場」,昨(12)日在粉絲專頁PO出數張標為「今朝漁貨」的照片,照片中的主角,正是次級保育類魚種鬼蝠魟。此事被網友發現並轉PO至《批踢踢實業坊》,引起網友撻伐,並有許多網友到該漁場粉絲專頁關切。目前該粉絲專頁已刪除此則PO文,但調閱Google快取時此則PO文依然可見。
 網友對此表示:「難過,都會為了manta出國潛水,結果...」、「觀光價值比你撈起來賣還高一百倍!」、「一堆人花大錢去帛琉潛水就為了看這個,吃掉?」、「觀光錢別人賺,抓起來錢他賺,當然要抓啊。」但也有網友認為一昧指責漁場並不合理:「請問如果沒人說這是保育類動物,這篇文章除了原po有幾個人實際看到會知道這不能吃?」
 鬼蝠魟為海洋中上層大型魚類,每隔幾年才產下一隻幼魚,所以特別容易過度捕捉。據台灣環境資訊中心報導,在《華盛頓公約》及聯合國《移棲物種保育公約》都已將鬼蝠魟列入保育名單。印尼更成立世界最大蝠魟保護區,據報告結果,一隻鬼蝠魟一生能創造高達一百萬美元(約新台幣3300萬元)的潛水觀光營收。
 蘋果記者詢問滿豐定置漁場,漁場表示當時不知就是鬼蝠魟,漁民花了30分鐘,將重達100公斤的鬼福魟移動到舢舨上,但牠已經奄奄一息,之後死亡,他們拍照後將魚體放回大海,並沒有食用或交易。
 鬼蝠魟被世界自然保育聯盟列為瀕危物種,所有的跨國交易必須經過申請、同意後核准,但台灣並沒有針對鬼福魟訂定保育等級,漁民捕撈並無違法。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質疑,國際都已經列為瀕危物種,台灣就應該盡快訂定保育等級。如果早訂下,甚至主動提出保育要件,那珍貴的鬼福魟就不會又少一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