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收觀光保育費 可專款專用維護生態--自由時報

  • 2017-10-25
 【本報訊】根據自由時報25日報導,熱門景點頻傳環境遭破壞或垃圾入侵問題,在相關法律修法後,未來風景區等可徵收觀光保育費,將可支應於屏東離島小琉球杉福生態廊道及漁埕尾潮間的管理費用,落實「使用者付費」。
 不過,「小琉球要收費」引發正反意見,反對者擔憂將衝擊遊客到訪意願。鵬管處強調,該法並非強制一定要收,且也還未上路,未來會以民情及旅客意願為考量,與屏縣府協議。
 立委提案修正「發展觀光條例」,交通部配合修正「觀光地區與風景特定及自然人文生態觀光地區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未來該法所轄區域,可對遊客收取「觀光保育費」,並專款專用於景區的生態維護及保育,其中每年約百萬人次的小琉球,列為草案中可收取一二○元到二百元的最高級距。
 小琉球的漁埕尾、杉福及多仔坪、蛤板灣、龍蝦洞五個潮間帶,由屏縣府和鵬管處聯銜公告為「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其中漁埕尾、杉福兩地管制嚴,同時段只能有三百人。
 目前由鵬管處和屏縣府編列預算支應管理稽查人員出勤費用,可說是走在全國之先,未來若真的收費,可直接支應每年約兩百餘萬元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