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中國居留證須捺指紋 陸委會:恐遭註銷在台戶籍--蘋果日報

  • 2018-08-20
 【本報訊】根據蘋果日報19日報導,中國大陸政府上周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並在今天發表全文內容。其中最值得關注的是,申請者除了繳交居住地址、照片外,還必須留下指紋紀錄。對此,我陸委會今天表示,此舉可使陸方對於在陸居住之台灣民眾,採取更嚴格的監控作為,對有意赴中國大陸就業或就學的台灣民眾,可能會產生一定風險,提醒民眾多加注意。
 陸委會提醒,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1項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大陸護照,違反者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被依法註銷在台戶籍及因戶籍所衍生之相關權利。
 陸委會說,中國發放的「居住證」係為台灣民眾在中國大陸工作、就學的生活便利性證件,至於陸方今日公布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陸委會將進一步根據其內容瞭解申領居住證與在中國大陸設籍有無實質差異,以及是否有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