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擴大入境管理  入境者要附新冠陰性證明--中央社

  • 2020-11-19
 2020/11/18(中央社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8日宣布,自12月1日起,所有入境台灣或經台灣機場轉機者,不論國籍、身分或來台目的,登機前都要出示3日內新冠肺炎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現行規定,來台外籍人士登機前出示3日(工作日)內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外交公務、移工、學生列為專案管理對象;人道緊急協助個案或入境船員等取得報告有困難者,以及持有效居留簽證或居留證者,可以免附陰性報告。
 擴大提供核酸檢驗陰性證明範圍是秋冬專案內容之一,自12月1日實施,除外籍人士,台灣人、持有居留證的外籍人士,也都需要檢附陰性證明才能入境。但緊急協處個案或國際航線船舶入境船員取得報告有困難者,可免檢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