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3 05:30摘要〔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中國大陸抽砂船近年頻頻越界盜採我國海域砂石,迫使我方從原本驅離改採強勢執法,對於囂張中船直接查扣究辦,海巡機關守護國境作為令人喝采,惟被扣船隻也出現維護與停泊成本高、拍賣困難等難題,已有轄管地檢署的業務費快被「吸乾」。行政院為此修法賦予檢方加速處置權,如直接廢棄或捐作公益等,草案已送立法院;不過面臨保管和善後雙重壓力的地檢署,已快等不下去,急盼儘速完成立法,否則「壓力鍋快炸開了」!
修法賦予檢方處置權
中國大陸抽砂船侵越我國澎湖、馬祖周邊海域情況最為密集猖獗。以澎湖附近台灣灘來說,不僅位在我國經濟海域,是台灣海洋生物種原庫,具高度生態價值,也是國安上的天然屏障,可阻絕大型軍艦長驅而入。
但近年遭大陸抽砂船夜以繼日地侵擾盜砂,重創生態,且有影響國安之虞。去年破天荒以「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專經法)偵辦;海巡也從台灣本島調派大型艦艇支援,不僅逮人,查扣抽砂船、運砂船。
澎湖地院已判船員6月以下徒刑、可易科罰金,2艘船則宣告沒入。問題是被查扣的中船重達數千、上萬噸,不便停入港口,只好定錨港外,海巡不時要登船查看「防盜」,加上船隻引擎須時而發動,才不致故障或鏽蝕,因此也要加油和發動維護,每次油料費達40萬元。
澎湖扣2船已耗百萬
再者,大陸抽砂船長度近200公尺,猶如「海上長城」,造成漁船航行危機,常讓檢、巡憂心不已。後經協調,最終還是拖回港口,惟隨之而來的停泊費也令執法單位吃不消。初估僅這2艘船,至今已耗費公帑逾百萬元。
草案有待立院審議
查扣越久、成本越高,但拍賣情況一直不理想。為了避免船隻被中資或中方相關業者買回,又拿來侵入我國盜砂,我方不得不立下「禁中條款」,阻絕中方企業和資金參與拍賣投標;法律規定禁中之外,得標者點交後,也不能在5年內轉籍給中國人士,同時不會發給除籍證明。因我國無抽海砂需求,致出現拍賣困境,已有中船四度流標。
據統計,2017年至今共有14艘中國抽砂船被扣,之前有8艘完成拍賣,如今還有6艘尚在偵查、法院宣告沒收、或公告拍賣等階段。
大陸抽砂船停泊成本高、拍賣困難--自由時報
- 2020-12-23

第3艘陸籍越界抽砂船「龍興1399號」第6次才決標得標。(圖:馬祖日報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