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染疫有保障! 勞保局:可申請職災傷病給付--新頭殼newtalk

  • 2021-01-23
 2021/01/22(新頭殼newtalk報導)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擴大。勞動部表示,其實勞保有提供勞工基本保障,若是勞工因工作染疫,僱主必須要給予公傷病假,治療期間也要依原本薪資給予補償;若因病無法工作,第4天起可以申請職災傷病給付,勞保局會發給70%「平均勞保投保薪資」。
 勞動部解釋,民眾除了自己加購保險、補強保障,其實勞保也針對疫情,提供勞工基本保障。其中分成「因工作染疫」及「非因工作染疫」2大狀況。
 (一)因工作染疫:治療期間除僱主要予公傷病假外,同時需依照原本薪資給予補償;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也可申請「職災傷病給付」。至於因為工作而遭居家隔離、檢疫,僱主也應該全程算入薪資、勞工亦不必主動請假。若染疫身亡,可依近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領取職災死亡給付等共45個月,遺屬年金。
 (二)非因工作染疫:勞工需自行請假;不過,住院治療第4天起,仍可向勞保局申請「普通傷病給付」。若染疫死亡,則可領勞保死亡給付等共35個月或遺屬年金。
 國內因新冠肺炎職災給付的首例為去年3月,奧捷旅遊團男領隊出團染疫,最後不幸病逝。旅遊團領隊具有勞保,家屬因而領到45個月投保薪資。勞保局表示,希望給予勞工適當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