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檢局: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馬祖地區,請先申請檢查(07/25/13:00)

  • 2003-07-25
 【本報訊】防檢局再次呼籲鄉親,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馬祖地區,請先向馬祖檢疫站申請檢查。有鑑於大陸地區近來持續發生口蹄疫、禽流感及狂犬病疫情,且馬祖地區與大陸一水之隔,疫病入侵的風險較高。因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九十二年七月七日發布「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馬地區檢查規則」,以避免動物疫病藉由動物及其產品危害臺澎金馬地區農業生產及民眾安全。為避免鄉親旅客不諳法令規定,攜帶、託運及貨運運送動物及其產品於進出機場港口檢查時行程遭延誤,損害鄉親旅客權益,請鄉親配合以下檢查措施:一、攜帶犬貓者請檢附有效之狂犬病預防注射文件(由縣市政府核發,注射時間在三十天以上、一年以內),犬隻並需完成寵物登記。二、運送單蹄類(馬)、偶蹄類(羊、豬、鹿)動物者,應依規定注射疫苗,並請檢附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出具之動物健康證明。三、運送禽鳥類者,請檢附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出具之動物健康證明。四、運送生鮮、冷凍(藏)之動物產品,除旅客攜帶者可填寫自用聲明書或檢附主管機關出具之合格證明外,其他運送方式均請檢附主管機關出具之合格證明。防檢局再次呼籲,進出馬祖地區之動物及其產品於運抵馬祖港站前,航空、海運及鄉親旅客請依規定通知或向馬祖檢疫站申請檢查,未依規定繳驗相關證件者,將處以退運、撲殺或銷燬,鄉親旅客如有疑問,請電洽馬祖檢疫站,電話:二二八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