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4【聯合報╱記者許玉娟/澎湖縣報導】
澎湖縣「幸福指數」再提升,首開全國先例,將罹癌民眾及六歲以下兒童健保費納入補助,範圍涵蓋健保六大類被保人,每人每年申請上限八千九百八十八元,預估有六千人受惠,讓縣民很「有感」。
縣民大讚「這是縣府德政」。家有三歲幼童的翁姓縣民說,縣府代繳女兒健保費,每年可省下三千三百廿四元,足夠為寶貝添購課外讀物。陳姓家長樂的說,尿布、奶粉都在漲,這筆費用剛好拿來補貼。
林姓縣民指出,癌症治療後若復發或轉移,後續的花費就很可觀,對於經濟困窘家庭,補助健保費不無小補。
這是澎湖縣繼補助洗腎病患交通費、重大傷病婦女生活補助費、發放敬老禮金、癌病慰問金,再新增的社福措施,提議人是澎湖縣議會議長劉陳昭玲,她認為澎湖縣醫療資源長期匱乏,縣民與台灣本島居民繳交相同的健保費,卻未獲同等的醫療照顧。
她的提議獲全體議員及縣長支持,所需經費估三千七百萬元,由縣府自籌,三月起實施。
縣府社會處副處長陳韻如說,縣府今年原編列五千三百萬元,補助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健保費,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三條修正案,改由中央埋單,這筆經費剛好用來補助。
她表示,每月補助金額以七百四十九元為限,不含補充健保(二代健保),全年最高八九八八元。
補助幼童健保費 澎湖首開全國先例-聯合新聞網
- 201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