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山難/歐美人常採山葬 李生前遺願「山葬」在高山上--自由電子報

  • 2013-05-21
2013/05/21〔記者梁偉銘、陳信仁、游太郎/綜合報導〕
李小石生前遺願希望「山葬」在高山上,台北市體育總會山岳協會理事長梁明本說,山葬一般分為兩種,即大體丟入冰河裂隙內讓大自然「消化殆盡」;或者火化後把骨灰就近撒在山裡。以他登山四十多年來的經驗,對生死較豁達的歐美人士,選擇就地山葬的案例較多,國人通常由家屬把骨灰、遺物帶回台灣。
國人多會帶回骨灰、遺物
梁明本指出,藏胞和尼泊爾人不採行土葬,為了尊重在地習俗,登山者若往生,「山葬」應是最方便的處理方式。
台灣對於山葬的立場又如何?「萬一有登山罹難者的家屬提出就地埋葬的意願,那還真的令人頭大!」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官員說,轄區內並無山友就地埋葬或設置紀念碑等情事,原則上在國家公園區內也禁止設置紀念碑等設施。
官員表示,依台灣民間習俗,發生山難意外死亡的山友,通常家屬都會請求協助運回遺體,至今玉山國家公園的園區內還沒有發生過山友就地埋葬的情事,至於遇難卻未尋獲遺體的家屬,也還沒有人提出申請設置紀念碑。
民國七十三年二月,台中縣登山會員林翠微攀爬奇萊主峰時於雪地滑落不治,山友為她建「林翠微山難紀念碑」。此外,民國八十三年屏東縣民王興平發生山難,在攀登奇萊北峰時不慎墜崖身亡,也設碑紀念。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副處長張登文說,這兩處紀念碑均在國家公園成立前設立,對於山友具提醒注意安全的作用,太管處並未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