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銀行開辦兩岸直接通匯業務

  • 2003-04-22
華僑銀行開辦兩岸直接通匯業務 (中央社)  華僑銀行在4 月初,獲財政部核准得辦理兩岸直接金融業務後,也完成訂定相關辦法及作業流程,僑銀從即日起,全省分行正式開辦對大陸地區直接外匯業務。   僑銀表示,兩岸直接通匯業務的範圍,包括出口外匯業務,進口外匯業務及匯款業務,企業戶每年結匯金額以5000萬美元為限,個人則不可超過500萬美元。  僑銀全省58個營業據點均為外匯指定銀行,與僑銀往來的大陸銀行共有16家,包括中國銀行、中國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福建興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廈門國際銀行以及華一銀行等16家大型行庫。  僑銀表示,藉由與大陸銀行建立直接通匯關係,除辦理匯兌業務之外,也可以進行信用狀簽發與通知,進、出口押匯等業務,客戶在辦理兩岸直接通匯後,匯款不必經過第三地的外商銀行轉介,比過去間接通匯時期縮短許多。